2021年最新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
2021-11-19 09:24:08
5類收入免征增值稅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提供的5類收入免征增值稅。 代表深圳公司運輸疫情防控關鍵物資收入;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快遞服務;電影放映服務收入;其中,生活服務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y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等生活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免稅收入對應的進項稅也不能抵扣。202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高明省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稅率為3%。對其他地區(qū)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按照3%的稅率減征1%的應稅銷售收入。 疫情期間,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享受部分減免。如果客戶必須支付特價票,可以放棄免稅,發(fā)行特價票。 該收入減免稅的減免不影響其他收入的免稅。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yè)可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21年12月末相比新增的最終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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