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美國商標法(蘭哈姆法),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注冊簿分為主簿和輔簿。大多數(shù)業(yè)內人士和商標持有人對主書注冊非常熟悉;但是很多業(yè)內人士和商標持有人都沒有聽說過第二種注冊簿,這種注冊簿叫做“分簿注冊”。自1946年《商標法》實施以來,副書注冊為缺乏顯著性但能區(qū)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商標提供了注冊的可能。(《蘭哈姆法》第15卷第1091-1096節(jié)第23-28節(jié))。例如,雜志的名稱通常描述其內容,這是在復制本注冊中缺乏突出性的商標的一個例子。如果雜志發(fā)行范圍廣,為公眾所知,然后變得突出,商標可以在主冊注冊。
02
美國主書區(qū)和輔書區(qū)的區(qū)別
只有顯著的商標才能在主書上注冊申請商標注冊,顯著性來源于商標的獨特性或商標的長期和廣泛使用。
本書有以下優(yōu)點:
1.推定商標有效,作為商標專用權的初步證據(jù),并公告該商標的持續(xù)專用權。
2.如果該商標自注冊之日起連續(xù)、持續(xù)使用超過五年,則該商標有可能獲得無可爭議性(防止第三人對該商標的有效性進行抗辯)。
3.在主書上的注冊申請必須滿足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商標的基本要求。主書注冊的商標申請會經過公告程序和異議期。
大部分人對輔書注冊不太了解。通常只有在審查員以商標不顯著為由駁回主書注冊申請的情況下,才能得知輔書的注冊情況。審查員認為商標能夠區(qū)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允許申請人將主書注冊申請變更為輔書注冊申請。
子注冊僅限于在美國或其他領土國家使用的商標(與打算用作申請基礎的商標相對)以及在原產國已被批準注冊的商標?;谠谥鲿献缘念A期用途提出的商標申請可以修改為在副書上注冊的商標申請,只要申請人提交了使用聲明并且該使用聲明已被正式接受。審查員不能因為等待申請人提交使用聲明而中止申請。因此,如果商標申請可能因商標缺乏顯著性而被駁回,建議等到商標即將投入使用時再申請注冊。根據(jù)主書注冊中的預期用途提交注冊申請的使用聲明將導致輔助書注冊的商標申請日期發(fā)生變化。也就是說,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使用聲明修改書的提交日期視為復制本注冊的申請日。(《美國法典》第37篇第2條第75款(b)項)。因此,審查員必須重新搜索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數(shù)據(jù)庫,以檢索沖突的商標。此時,申請人應注意審查員可能發(fā)出駁回通知書的可能性,因為在原申請?zhí)峤恢罩潦褂寐暶餍薷臅峤恢掌陂g,可能有第三方提交了申請,而該申請日期將早于使用聲明修改書提交之日。
通常情況下,輔冊注冊的商標申請由主冊注冊的商標申請修改而來。如果申請人認為該商標具有描述性,但通過使用可能具有顯著性,可以直接在輔助書上注冊并提交申請。
只有商標
業(yè)內人士經常討論如何將分冊登記改為主冊登記。事實上,沒有這樣的程序。如果在分注冊簿中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想在主注冊簿中注冊該商標,他必須在主注冊簿中申請注冊。再者,輔冊注冊的商標注冊人將成為主冊注冊的商標申請人。此外,副書注冊并不意味著商標沒有獲得突出地位(第15章第1096節(jié)),從而危及主書注冊的后續(xù)注冊。
當商標已經連續(xù)使用至少五年時,這些使用證據(jù)可以被視為商標顯著性的證據(jù),但這些證據(jù)通常不足以克服商標的描述性缺陷。在許多情況下,審查員會要求提供更多證據(jù)來證明該商標已獲得顯著地位,例如該商標的知名度、廣告和其他證據(jù),以及由第三方發(fā)布的聲明,表明該商標為公眾所熟知,并且該商標與申請人/注冊人的商品或服務唯一對應。
實際上,由于商標在使用五年后獲得顯著地位的時間與維持在二級注冊簿中注冊的商標的有效性的時間是一致的(自注冊之日起5至6年內),注冊人通常需要提交使用聲明(第8節(jié))來維持二級注冊簿的有效性。同時,商標所有人在主書注冊中提出新的申請。這樣,商標所有人不僅可以維持二級注冊的有效性,還可以在初級注冊中提出新的申請。如果主書注冊的商標已經注冊,可以考慮放棄在副書注冊。商標注冊滿10年,商標所有人未提交續(xù)展申請的,該商標自動失效。如果商標注冊人希望快速放棄副本注冊,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快速放棄請求。如果申請人未能說服美國專利商標局該商標具有顯著性,那么主書注冊將不會被批準,輔助書注冊將繼續(xù)保護注冊人的權利。
04
分冊登記沒有公告程序。
對于在分注冊簿中注冊的申請商標,沒有預注冊公告程序。一旦商標申請被批準,該商標將被核準注冊。如果申請人想快速拿到商標注冊,可以直接在輔助書上注明。
冊提出申請(而不是在主簿注冊提出申請)。05
副簿注冊的優(yōu)勢
總括起來,副簿注冊具有以下優(yōu)勢:
1.為缺乏顯著性但能夠區(qū)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商標,提供了第二種注冊方式;
2.基于美國副簿注冊,為該商標在其他一些國家獲準注冊或獲得優(yōu)先權創(chuàng)造條件;
3.允許使用注冊標記,如?或短語Reg. U.S. Pat及T.M. Off;
4.副簿注冊的商標信息存在于官方數(shù)據(jù)庫中,供查詢用;
5.可阻礙在后近似商標的注冊;
6.盡管商標獲得了顯著性,副簿注冊仍可作為一種保護商標的途徑。
06
副簿注冊的劣勢
副簿注冊的商標無法獲得不可爭辯性,如果申請人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不可爭辯性的請求(主簿注冊的商標一般在第5至6年連同使用聲明和不可爭辯性請求一并提交),將遭到美國專利商標局的駁回。因此,如果第三方能夠出示近似商標的在先使用情況或其他理由證明其在先權利(或其他任何撤銷理由),則副簿注冊的商標注冊隨時都有被撤銷的風險。
副簿注冊已存在了60多年,副簿注冊為能夠區(qū)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商標提供了注冊和保護的可能,而人們對副簿注冊的重要性并不是完全了解。商標所有人及法律顧問應了解副簿注冊,副簿注冊程序及后續(xù)在主簿注冊的進行注冊申請等情況。通過這種方式,通常由于商標缺乏顯著性而無法注冊的商標能夠得以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