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宣布,10月1日起公司注銷流程有較大變動。
一、實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
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到稅務機關辦理完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注銷登記。
(一)未辦理涉稅事項;
(2)已辦理涉稅事項,但未收到發(fā)票,且無欠稅(滯納金)和罰款。
二、優(yōu)化稅務注銷即辦服務
對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一般注銷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在辦理稅務注銷時,將進一步落實限時辦結規(guī)定。對未處于稅務稽查狀態(tài)、無欠稅(滯納金)和罰款、已繳清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優(yōu)化即時匯算清繳服務,采取“承諾制”進行容差,即稅務機關在稅務注銷中納稅人信息不統(tǒng)一的,作出承諾后可即時開具完稅憑證。
(一)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2)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的M級納稅人;
(三)省級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行業(yè)協(xié)會認定的行業(yè)龍頭企業(yè)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
(四)不納入納稅信用等級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5)未達到增值稅繳納起征點的納稅人。
納稅人應在承諾的期限內完成資料的填報和相關事項的辦理。如果不履行承諾,稅務機關會將其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納入納稅信用D級管理。
三、簡化稅務注銷辦理的資料和流程
(1)簡化數據。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免于提供稅務登記證和個人身份證件。
(2)開設專門窗口。在辦稅服務廳設立注銷業(yè)務專門服務窗口,并根據情況及時增加專門服務窗口數量。
(3)提供“一攬子”服務。整合稅務注銷前置事項,實行“一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送達”的“一攬子式”服務模式。
(四)強化“首問責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注銷時,首辦稅務人員要負責詢問情況,分清事項的復雜程度,開具需要分類辦理事項的告知書,做好溝通輔導工作。
(5)優(yōu)化內部工作流程和職責分配。納稅人注銷業(yè)務涉及事項多的,要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簡并優(yōu)化流程和職責,實現聯(lián)動和限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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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將對各地稅務機關改革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對納稅人實際納稅感受進行走訪調查,組織明察暗訪,并將結果納入績效考核。對工作落實不力、納稅人反映強烈的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