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許可證是單位、組織和個人有權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它既是從事物流貨運站企業(yè)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也是物流企業(yè)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和當地政策辦理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由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fā)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需要換發(fā)。
一、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辦理流程:
1.申請道路運輸業(yè)務及相關業(yè)務的企業(yè)或個人;
2.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提交材料;
4.審核匯總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發(fā)送材料至《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申請材料的匯總和審批;
6.核發(f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二、申請經營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業(yè)務,應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
2.章程文本;
3.投資者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管理人員的身份證。
明及其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使用車輛的承諾書,內容包括車輛數量、類型和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形的長、寬、高。擬投入運營的車輛屬于購置或現有車輛的,應提供行駛證和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驗合格證);)
6.已經聘用或者擬聘用的駕駛員的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及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