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如果此前已經(jīng)提交過《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的,是否需要再次提交《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開心代理記賬報稅普及稅收常識,深圳注冊公司后財稅不用愁
2021-10-19 09:15:13
開心代理記賬報稅,普及稅務知識。深圳注冊公司后,適用15%加計扣除政策的納稅人不用擔心。如果他們之前提交過《關于適用15%加計扣除政策的聲明》,是否需要再次提交《關于適用15%加計扣除政策的聲明》?答:由于10%加計扣除政策和15%加計扣除政策的申請主體不完全相同,已經(jīng)申請10%加計扣除政策的納稅人,如果符合15%加計扣除政策的條件,在首次申請政策時需要提交《15%加計扣除政策申請聲明》,不能使用原《加計扣除政策申請聲明》。 會計、稅務問題,就咨詢快樂稅務吧!深圳市辛凱財稅顧問有限公司是為您解決稅務稽查危機的專業(yè)會計師團隊。 我們擁有一支專業(yè)的會計師團隊,處理過近萬個賬目、稅務、疑難問題,是中小企業(yè)客戶的首選顧問。 因為經(jīng)驗豐富,所以更專業(yè)!
分享: